2021年東莞電動車去哪里上牌?
東莞電動車辦理牌照必須是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到身份證戶口所在地交警大隊辦理相關的注冊登記業務,并且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例規定電動車應當在自購車之日起十五日內需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行駛證并懸掛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
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前買了的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可在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之后,車輛所有人或者車輛銷售者應當現場交驗車輛。
辦理牌照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為個人的,需要提交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時,還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車主戶籍地址變更的持身份證和居住證;所有人為暫住居民,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2、電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復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單位的書面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3、電動車的購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還有車輛的合格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