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的就在2016年1月1日當天,一批新規將正式開始實施。新規一:“霸王條款”被廢除,維修保養不必去4S店曾經,保修期內如果不在4S店保養,車輛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絕車輛保修,這是在我國汽車行業內很多年的行規,這樣的規定一直為消費者所詬病。近日,國家交通運輸部修改了《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了廠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權店保養為由拒絕給車輛質保,即車主可自由選擇修車點,該規定將于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無論是對4S店外的維修廠還是廣大車主來說,無疑都是個好消息,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這個規定終于讓汽車廠家和經銷商不能再綁住消費者了,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維修保養店。也就是說,授權的4S店和車廠不能限制消費者到其他維修店修車的自由,如果以后4S店還有“你在別人那修,出現問題4S店都不管了”的說法,就屬于違規。新規二:不能強制使用原廠配件,“同質配件”時代來臨曾幾何時,4S店都要求車主維修時強行使用原廠配件,新規出來后,4S店不能再強行使用原廠件,托修方、維修經營者可以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機動車。同質配件是指“產品質量等同或者高于裝車零部件標準要求,且具有良好裝車性能的配件”。除了4S店外,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質配件”,而且還要逐步對車輛維修記錄進行統一存檔管理,將一輛車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電子化并全行業可查。溫馨提示:新規實施于2016.1.1號實施后,就意味著所謂的“原廠配件”不再“橫行霸道”,車主可以自己購買一個質量、配置差不多的零配件進行更換,4S店或廠家不能以此為借口推卸責任。其實剝奪原廠配件的“專制權”,提倡同質配件的流通,對第三方汽車維修機構是一個發展機會,普通消費者也將獲得更實惠的售后服務價格,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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