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急剎導致后車追尾誰的責任
追尾是最常見的交通事故,也是發生概率最高的。在我們的環境下,發生交通事故后,很多車主往往先不問對錯,下車直接問對方怎么開車,希望對方承擔全部責任。
那么如果因為是前車突然急剎,導致后車躲閃不及而導致的追尾,責任事故該怎樣劃分呢?
關于這個問題,第一汽車熱評悄悄告訴大家,我曾經認識的交警朋友告訴第一汽車熱評,追尾是很多交警同志比較喜歡處理的事故類型。
為什么呢?
責任劃分很難!
十起追尾事故,九起追尾事故。
在這一點上,很多車主都不服氣。顯然,前車突然突然剎車,他們根本沒有反應時間。這次追尾是不是后車全責?
話雖如此,還是要看前車緊急制動的程度,以及車主是否故意傷害后車的主觀性。
但遺憾的是,我國交通法規并未對緊急制動程度的判定做出相關的界定標準。
我們的交通法規規定,追尾主要是后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也就是說,只要后車與前車保持足夠的距離,即使前車突然剎車,后車也很難追尾。
高速時,根據能見度和速度的差異,安全距離在20-100米左右,甚至100米以上,在城鎮鄉鎮上基本在10米左右。
但是在現實中,與我們的交通狀況保持這樣的安全距離顯然是不現實的,交通法規中也沒有規定前車不允許突然剎車。
不過追尾后車全責也不是絕對的。
1.除非車主能夠出示前車主動剎車并傷害后車的證據,比如有駕駛豪車在路上故意剎車觸碰瓷后車的犯罪行為,那么后車追尾的全部責任基本上是逃不掉的;
2.如果后車能出示前車剎 車燈 損壞或不亮的證據,那么這種追尾的后車也有很大概率逃脫全部責任;
3.如果前車有違章擁堵、壓實線、違章改線等問題。,前車要對追尾負全責,或者說前車和后車各承擔一部分責任。
所以針對很多事故的爭議情況,一車熱評建議車主給自己的車安裝行車記錄儀,時刻準備證明自己。此外,在道路上行駛時,注意行駛距離和行駛安全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