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牌可以申請幾次? 最長多久?
3次,90天。
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所以一般消費者可以申領3次臨時牌照,其中在當地行駛的車主理論上可懸掛臨時牌照的時間為45天,而有跨行政轄區需求的車主最長可懸掛臨時牌照的時間為90天。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辦理臨時牌照有一個前提條件:新車只要上路行駛,就必須辦理臨時牌照,這是不爭的事實,正常來說,新車新主在取得車輛發票、新車合格證及交強險保單后就應及時辦理臨時牌照。沒有臨時牌照是不允許車輛上路的。
常規情況分別是:購車者本人的身份證、購車發票、交強險保單(副本)、及車輛出廠合格證,以上四樣內容需要同時攜帶復印件,帶著這些內容就可以辦理臨時牌照了。如果購買的車輛是進口車,那么還需要額外攜帶進口車憑證文件及復印件,如果非本人辦理的話,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也需要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