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汽車過戶給個人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車輛過戶給個人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是車輛的行駛證登螞仿記證,車輛副表,車船使用證,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準備好這些材料以后,到公司所在地的車管局辦理正常過戶手續,辦理行駛證變理、完稅證明變更、保險變更、到車管所領取車輛過戶申請表,協議書。填寫過戶申請表、協議書,單位車輛需蓋公章,買賣雙方證明,新車主有營業執照復印件,小客車要有定編證復印件。清理機動車違章記錄,保證交易車輛在年審有效期內。憑填寫好的過戶申請表,協議書、有關復印件、車輛粗物慶行駛證正本到舊機動車交易點領取鑒定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四)因質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于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于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巖握術檢驗合格證明:(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