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座車需要每年年檢一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第十一條 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
2、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
3、按照規定,七座車及七座以上的車型按照前6年每2年一審,6-15年的七座車每年一審,15年以上的七座車每半年一審。
4、七座營運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七座非營運車10年內(第6年、第10年),15年后每年年檢1次。
5、七座轎車兩年檢一次。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免檢范圍。7座車的年檢周期為:超過6年不滿10年,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10年以上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2、t600發動機號可以在發動機的氣缸體上找到,通常印在發動機缸體后部的兩側。此外,發動機型號還標注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登記證書、購車發票、出廠合格證、車輛營運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保險卡等。
3、眾泰t600發動機號可以在發動機的缸體上面找到,一般是印在發動機缸體的后面兩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