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遷出遷入怎么辦理
1、車輛轉籍(一)轉出手續:車主填寫《機動車轉籍審批申請表》,申請辦理轉籍手續。
2、到車輛管理所或者交警隊辦理:車輛轉移登記需要前往車輛管理所或者交警隊實施。具體地點可以在當地車管所官網上查詢。
3、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4、(一)改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5、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屬于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或者摩托車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應當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6、車輛遷移到異地手續辦理流程如下:車主需要在原注冊車管所開具委托檢驗通知書;委托其他市車管所進行該車輛的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