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窄橋時,行駛速度應控制在多少
通過窄橋時,行駛速度應控制在每小時30公里。
通過窄橋時,行駛速度應控制在每小時30公里以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遇到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窄橋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行車通過窄橋車速不超過30km/h。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機動車通過窄路、窄橋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機動車通過窄路、窄橋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50公里。
通過窄橋時,行駛速度應控制在30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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