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的條件有哪些?
車輛報廢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車輛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舊規定中私家車使用15年或行駛里程達60萬公里需報廢新規定則以車輛實際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為準只要檢驗合格、排放達標即便行駛里程達60萬公里也能繼續使用。
其次車輛存在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不佳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且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
再者車輛在檢測中排放不達標無法通過整改達到要求。
此外如果車輛發生重大事故造成車架或車身、發動機嚴重損壞無法修復也會達到報廢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報廢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自愿作報廢處理的可依照相關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