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沒保險上路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車子沒保險上路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到依照規定投保后還會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如果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而且未年檢的記 3 分罰 200 元。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等相關規定。
總之汽車保險過期后千萬不要上路行駛應該及時繳納強險避免受到處罰保證出行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