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能見度 200 米時車速和車距應該是多少
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為 200 米時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60 公里與同車道前車應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離。
同時車輛需要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這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要及時調整車速和車距。
當能見度小于 200 米時就得按照上述要求操作。
如果能見度繼續降低比如小于 100 米時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40 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50 米以上的距離。
要是能見度小于 50 米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20 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總之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低能見度天氣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控制好車速和車距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