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報告制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認定報告制定需要這些材料
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駕照、行駛證和保險單原件同時準備身份證復印件。
若車輛涉及檢驗要提供檢驗報告單。
還有交警對事故現場的勘查圖紙、詢問雙方當事人或證人的筆錄。
現場處理交通事故時當事人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的交警會送達認定書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賠償問題。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當場調解并記錄結果。
如果本人無法親自領取認定書可以委托他人代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對需要檢驗、鑒定的在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
發生死亡事故在制作認定書前會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