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后交警什么時間可以扣車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車時間分多種情況。
一般來說為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車應在事故發生后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并放行車輛。
需要收集證據的扣押期限通常不超 30 日經批準可延長 30 日。
如果車輛需要鑒定最長 68 日內發還肇事車輛。
若交通事故車輛存在相關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可依法扣車不受上述期限限制。比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有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等。
另外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檢驗鑒定一般不超 30 日檢驗鑒定完畢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