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事故責任認定證明如何處理
如果不服事故責任認定證明有以下處理辦法。
首先可向作出認定書的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但翻盤概率一般不大。
若對復核結果仍不服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的交管部門申請復核這是窮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所有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復核要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則不予受理且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另外交通事故認定書在民事訴訟中是證據當事人若對其不服可在訴訟中舉證證明其確屬不妥讓法院對其不予采信法庭有權重新做出責任認定。
同時不同地區可能有特殊規定如福建省出臺了相關規則實行“三級終審”當事人可向當地交警支隊申訴對復查結果不服還可向交警總隊提出申訴。
總之不服事故責任認定證明要及時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