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醫鑒定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法醫鑒定需要注意以下這些方面。
當事人要積極配合鑒定人主動提供傷情資料、物證、檢材如實接受詢問、調查和檢驗。
千萬別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否則要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還得負刑事責任。
不能私自更改法醫鑒定書內容不然鑒定書無效。
要是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雙方都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鑒定。
鑒定完成后要妥善保管退回的相關材料、物證和檢材以備后續使用。
另外要按照司法鑒定機構法醫的要求提供材料注意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有對應資質。
司法鑒定機構自委托書生效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若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鑒定過程需較長時間經負責人批準可延長一般不超三十個工作日延長會及時告知委托人。
鑒定過程中補充或重新提取鑒定材料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