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復議起訴嗎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復議起訴只能復核。
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其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能申請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時要寫明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
若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將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比如張某駕駛機動車與行人安某相撞的案例張某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法官向其釋明法律后張某認可了責任劃分。
此外像李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最終被駁回。
所以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一定要在規定的三日內提出復核申請這是目前合法有效的救濟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