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誰來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來認定的。
按照我國法律他們會從現場調查那天開始在十天內做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后交給當事人。
這里得注意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程度是認定責任的關鍵。
比如說要是有人故意造成事故那可能就得負全部責任。要是雙方的過錯差不多那就可能是同等責任。要是一方過錯大些另一方小些就可能是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要是有人完全沒過錯那就是無責任。
法律依據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這些。
要是對責任認定有不同看法別著急還能申請復核。
總之這一系列的規定和流程就是為了保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公平公正讓大家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都能有個清晰明確的結果保護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