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鑒定書由誰做
交通事故鑒定書一般由交警委托法醫司法鑒定所來做。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負責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對事故進行檢驗和鑒定包括與事故有關的車輛、物品、尸體及道路狀態等。
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則由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的專科醫生或者專業司法鑒定人員進行檢驗和鑒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根據交通事故現場的勘驗、檢查、調查情況以及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這個認定書會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以及當事人的責任并且要送達給當事人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總之整個交通事故的鑒定工作和責任認定都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來主導和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