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辦
簡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如果您對認定結果有異議記住要在收到認定書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議。
要是您覺得認定沒問題那可以讓交警部門組織雙方調解。
要是調解不成或者有一方不愿意調解受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賠償這一塊先讓保險公司按交強險賠償額度賠超出的部分按事故責任比例分配。
遇到這種情況要先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多數交通事故處理都靠公安交管部門。處理方式有三種能自行協商的就針對小額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責任沒異議。
也可以雙方一起請求交警調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民事起訴。
如果對責任認定沒異議可以委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把肇事方和被害人召集起來協商。
要是協商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那就通過法院解決。
記得根據事故認定書協商賠償的事協商不成就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