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懸掛機動車牌怎么處罰
未懸掛機動車牌的處罰方式有多種。
如果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牌證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 12 分并處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牌證后會及時退還機動車。
要是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罰款 20 到 200 元并扣 12 分。
如果新車有臨時牌照就不予處罰。
未懸掛牌照但帶了牌照放在車上且證件齊全一般扣 6 分罰款 200 元不扣押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 12 分。
故意變改遮擋號牌罰款 2000 5000 元不等。
總之為了確保行車安全及合法性機動車號牌應按照法定要求進行懸掛保證其清晰度和完整性嚴禁故意遮擋或者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