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一出就馬上放車嗎
事故認定書一出不一定馬上放車。
一般來說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這意味著通常在五日內可以放車。
但也有特殊情況如果還需要進一步檢驗、鑒定等放車時間就會相應延長。
還有如果對方提出了財產保全并獲得法院批準您可以交一定保證金把車提走。
對于交警扣車何時放車正常情況下一般 20 天最長 30 天。
扣留車輛主要是為了檢驗鑒定需要檢驗鑒定結束后必須放車。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不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得當事人自己承擔。
總之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放車時間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多數在五日內特殊情況會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