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吊銷五年后如何重新取得
駕駛證吊銷五年后重新取得需要按以下步驟進行。
五年期滿后去駕校重新報名考試所有科目都要考成績合格才能重新領證。
重新申請時要拿著《注銷機動車駕駛許可決定書》和初次申領的證明、憑證到原機動車駕駛證記載住址所屬車管所按初次申領準駕車型規定來。可以不經駕校培訓但新申請準駕車型不能高于原準駕車型。
車管分所會按初次申領的辦理時限和程序對申請人進行交規、樁考、路考考試。考試合格的重新確定駕駛證檔案編號核發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以重新考試核發日期為準。
車主達到期限后要提供身份證、體檢報告、照片等申領駕駛證所需證件到原駕駛證登記所屬車管所報名申請的駕駛證級別不能高于原級別。
先去當地車輛管理所持身份證明、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填申請表并提交申請還要繳納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