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違章超過 30 天怎么辦
如果電子違章超過 30 天別著急。
車主在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的 15 天內要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交通違章分現場和非現場兩種。現場違章被交警當場抓到開單交通違法者得在 15 日內去處理或交罰款。
非現場違章像攝像頭拍的或被貼條的違章停車沒滯納金驗車前一天處理就行。
交管系統違章查詢有延時處理后最長一天系統能同步所以驗車一天前處理好違章為妙。
現在廣州交警有新規定不再限制線上辦理時間超過 30 天也能線上處理手機就能操作。
要是對執法有異議能在具體違法詳情里線上申訴。必須線下辦的還能跨區辦理。
要是違章被扣分當事人要在收到罰款 15 日內到指定銀行交錢。
總之遇到電子違章超 30 天按規定及時處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