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駕駛證體檢有哪些內容
換駕駛證體檢內容以《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為標準,包含身高、視力、辨色力、聽力、上肢功能、下肢功能、軀干與頸部、神經系統與精神疾病篩查8項。
身高測量有明確要求,申請大型客車等準駕車型需155厘米以上,中型客車需150厘米以上。視力檢查因準駕車型而異,大型客車等要求兩眼裸視力或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其他準駕車型則需達到4.9以上 。辨色力方面,不能有紅綠色盲情況。聽力檢測要求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若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滿足條件,也可申請小型汽車等準駕車型。上肢檢查關注雙手拇指健全程度,每只手至少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部分手指殘缺滿足條件可申請部分準駕車型。下肢檢查注重雙下肢健全及運動功能,不等長不超5厘米,一些特殊缺失情況也有相應準駕車型可申請。軀干和頸部要求無運動功能障礙。神經系統與精神疾病篩查旨在了解是否存在影響駕駛安全的問題。
換駕駛證體檢的這些項目,是為了確保駕駛者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不同項目從各個方面考量駕駛者身體狀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