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左轉讓右轉還是右轉讓左轉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和交警指揮的十字路口,右轉讓左轉先行。
交通法規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指出,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要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從實際通行角度來看,右轉彎屬于小轉彎,停車對其他車輛的影響相對較小;而左轉彎是大轉彎,車輛停留時間較久,會對其他三個方向的車輛行駛產生較大影響。
實際操作中,當處于沒有信號燈和交警指揮的十字路口時,右轉車輛應稍作減速,禮讓左轉車輛優先通過;左轉車輛也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完成轉彎動作。這樣的規則安排,能有效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減少交通擁堵狀況的發生,讓道路上的車輛有序行駛。遵循這一規則,是對自己和他人安全負責的表現,有助于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