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重新獲得被吊銷的駕駛證
重新獲得被吊銷的駕駛證,要先明確吊銷原因和期限,在期限屆滿后準備材料重新申請并參加相關考試 。
不同吊銷原因對應的期限和恢復要求有別。比如,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五年后可重新申請;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吊銷,十年后才能重新申請;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則終生不能重新申請。因此,必須先查明吊銷原因,才能知曉后續的操作流程。
明確可以重新申請后,要準備好相關材料。一般需要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以及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準備充分后,前往車輛管理所申請。
重新考取視同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通常要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等相關考試。建議在重新考取前參加相關駕駛培訓和學習,確保自己具備足夠的駕駛技能,順利通過考試,重新獲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