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界定標準是什么
闖紅燈的界定標準通常是車輛在紅燈亮起時越過停止線繼續前行并完全通過路口。
具體來說,當交通信號燈變為紅燈,車輛的任何部位,如車頭、車身、車尾等越過停車線,闖紅燈行為便開始。隨后,車輛持續向前行駛,直至完全通過路口,才算完成闖紅燈行為。若車輛在越過停車線后停下等待,沒有繼續前行通過路口,則不算闖紅燈。行業標準《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規定,機動車闖紅燈行為至少要記錄3張反映其過程的圖片,分別是能反映機動車未達到停止線、已越過停止線、越過停止線后向前位移的圖片,且都要能清晰辨別車輛類型、交通信號燈紅燈、停止線 。
此外,一些特殊情況會根據具體情形認定和處理。比如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為緊急運送病人等非駕駛人自身過錯原因造成的闖紅燈,可通過法制員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解決;在等紅燈時交警示意往前走、紅綠燈壞了等情況,通常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廣大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保障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