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攜帶駕駛證開車會受到什么處罰
忘記攜帶駕駛證開車,通常會被扣1分,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也會被扣留。
按照《交法》規定,無論駕駛人行駛時有無違法,均不允許再駕駛車輛,交警會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若駕駛人及時提供了駕駛證,且行駛時無其他違法,會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之后及時退還機動車;要是行駛時有違法,便會根據違法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然后退還機動車;若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那就按無證駕駛處罰。
交通法規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旨在強化駕駛人對證件攜帶的重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駕駛證作為駕駛資格的法定證明,隨身攜帶很有必要。這一處罰規定并非意在刁難駕駛人,而是督促大家養成良好習慣,從而減少因證件問題引發的交通管理困擾,營造安全規范的出行環境。每位駕駛者都應嚴格遵守法規,避免此類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