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行駛證開車會被怎么處罰
開車不帶行駛證,處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罰款,并且扣 1 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還會扣留機動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若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相關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 ,同時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這一規定旨在確保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具備合法的身份標識與手續,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
當駕駛人提供相應證件或完成補辦手續后,機動車便會及時退還。要是車里沒有第二位駕駛員能繼續開車,就只能扣車,駕駛人還需支付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另外,在部分已開通電子版駕駛證、行駛證的城市,如廣州、深圳,市內道路檢查時,車主可出示電子證書以避免罰款、扣車。不過,在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扣押實體證件的情況下,仍需出示實體行駛證。
開車不帶行駛證不僅會面臨罰款扣分,還可能造成諸多不便。為了出行順利,駕駛人出發前一定要仔細檢查證件是否齊全,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