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和商業險如何賠付?
交通事故發生后,先由交強險在限額內賠償,超出部分再由商業險按合同約定賠償,仍不足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強險具有“先賠且全賠”的特點,與責任大小無關,只要在事故中有責任,就需按限額全額賠償。其賠償限額明確,有責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無責時,相應賠償限額也有規定。在輕微事故造成對方車輛財產損失不超2000元時,可快速賠償。
商業險則是交強險的“補充”,遵循“后賠且按比例賠”原則。常見險種有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車輛損失險賠償車輛因碰撞等造成的損失;第三者責任險在車輛致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在責任限額內賠償,責任限額可自選;車上人員責任險賠償車上人員傷亡。在重大事故中,高額第三者責任險可補充交強險賠償不足。
交強險和商業險賠付方式相輔相成,車主應依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搭配險種,以更好地應對交通事故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