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和駕駛證會受到什么處罰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和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牌證、標志或補辦手續,還會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記 1 分。
交通法規明確要求,駕駛機動車時應隨身攜帶相關證件。一旦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和駕駛證,交警有權采取扣留機動車的措施,這是為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秩序。在當事人配合提供證件或補辦手續后,機動車會及時退還。而罰款的設定,旨在對這種違規行為起到警示作用,提醒駕駛人重視證件攜帶。記分制度也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記 1 分雖看似不多,但累計的記分情況會影響駕駛人的駕駛記錄和后續的相關權益。
若駕駛人本身沒有駕駛證或行駛證,駕駛行為違法,會面臨更嚴重法律后果。所以,廣大車主務必養成出行攜帶證件的好習慣,避免因小失大,確保駕車出行的合法性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