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量刑的具體方法是什么
醉駕量刑需綜合多方面因素,依據不同情形判定刑罰。
首先,判定醉駕的標準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但低于150mg/100mL時,若無從重情形可能不予立案;達到或超過150mg/100mL則一律立案。
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一般處1 - 6個月拘役,并處罰金。若造成交通事故,依據事故后果,量刑會更重,可能判處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中,存在一些從寬處理、免刑及緩刑標準,如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且無從重情形可免罪;血液酒精含量≤180mg/100mL且情節輕微可免罰;血液酒精含量≤180mg/100mL且無特定不適用情形可緩刑。
此外,像造成事故且主責、逃逸等15種情況屬于從重情形。罰金方面,起刑點1000 - 2000元,每增加一月拘役,加1000 - 5000元,非營運醉駕上限多為2萬元。法院判刑會參考檢察院建議,同時綜合考慮被告開車記錄、酒精濃度、是否有事故、認錯態度等因素。總之,醉駕量刑有著嚴謹的標準和復雜的判定過程,旨在維護法律公平和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