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經過吧,在城市里行車難停車難已是不爭的事實,那么如果在醫院附近停車將是難上加難。石家莊健康路全線是禁止停車的,全線不只包括道路,也包括兩側的人行道!!!除非道路兩側已劃停車線,且有專門停車管理員在管理才可以停。6月2日上午9點多由于找不到停車位,我將車停在健康路的便道上。下午和晚上都有到車里去拿東西,但是沒有發現車身上有違停罰單,觀看旁邊其他車輛也沒有發現違停罰單,于是就以為車停在便道上是不貼條的,因此一晚上車就沒有移動,直到次日6月3日上午10點多,到車里拿東西,才發現車玻璃上被交警貼了違停罰單,貼條上顯示貼條時間是上午10點,違法行為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請于3日后15日內持本告知單,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于是我趕緊移動車輛至附近停車場,以防再次被貼條。等了一周時間,從網上也查不到違章,還以為是初犯就不罰了呢,誰知道高興的太早了,直到6月14日上午才連續收到交管12123發來的兩條短信,內容:是我的車輛分別于2017-06-0210:59和2017-06-0310:00在健康路,因不按規定停車違法行為,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請及時接受處理。用交管12123手機APP查詢時顯示有兩條未處理的違章,違法行為是: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每一條違章都是罰款2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記0分。但是讓人疑惑的是,如果在交管12123APP里進行違章處理,一步步往下確認,到確認處理這一步,每條違章的罰款又變成了罰款100元,記0分。懂行的給解釋下。在這里咨詢有經驗的車友,像我這種情況,在同一個位置違章停車超過24小時,期間車未移動,但是被交警貼條兩次,是否可以進行申訴?在交管12123處理違章是否靠譜?聽說在這里處理違章只是進行違章的認可,具體罰款多少還得到銀行去交。另外一開始顯示罰款200元,為什么一步步點出去,到確認并支付那里又成了罰款100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