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幾天停車沒拉緊手剎致使車輛溜車撞到路上行人,肇事車輛有全險,事發后我及時報警,報保險,交警來勘察,畫了現場圖,交警跟我和被撞人家屬協調讓我們協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解決,沒有扣任何證件和車輛,保險公司過來人拍照了,然后帶被撞人去醫院就醫,經拍攝X光片醫生診斷沒有問題,說開點藥修養兩天就行了,被撞人要求住院治療,我拍片加住院費用先行墊付1300塊醫藥費,現在被撞人賴在醫院不走,要求我賠償20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關于沒拉緊手剎車輛溜車撞到行人,我在入的保險公司(華安保險)網站上詳細查看了條款,沒有說明屬于免責情況,現在的情況我是不是該涼一涼他,其實他一點事兒也沒有也沒有,就是想訛錢,然后等著他找交警協調,交警協調不成再入法院起訴我?在法律實際中手剎沒拉緊溜車撞到人,保險公司是否全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