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4s看車,被銷售忽悠,原本買新車的,卻看上一輛寶馬尊選二手車,頂配、行駛里程(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很少,一沖動付了訂金。回來冷靜一想,可能是試駕車,再加上父母反對買二手車,想退回訂金;購車協議上“定金”和“訂金”都有,這訂金還能退嗎?順帶提一下:“定金”字樣是出現在寶馬4s店格式條款里;“訂金”字樣是寫在約定條款里,約定如果“銀行貸款未能批下來,訂金全部返還”。麻煩大家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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