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全款,但銷售說讓我貸款,但我堅決全款,銷售就出主意說讓我全款然后再配合他們做一個貸款,貸款他們每月幫我還,就是借我的名義。金融貸,18月免息那種。她說除了購車合同,貸款合同需要我簽,為了打消我的顧慮,還說另外有一個合同,就是規定4s每月必須還款,晚還一個月賠多少錢等等,反正就是明確這種做法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也算給我一個保證。她說廠家有任務,算幫她個忙,銷售公司也可以拿這個錢去積少成多。還說這樣的話能再送一個大件,我當時想想答應了。交了訂金簽了訂金協議。現在越想越不對。我付了全款,但是還要承擔一個貸款名義,而且這貸款是真的,會簽字畫押,如果到時她跑了或者4s不認賬怎么辦?如果那個合同有瑕疵,到時被抓住把柄怎么辦。請問有人遇到過這種事情嗎,4s是真的想拿錢湊大投資呢,還是在有心坑顧客?緊急求助各位老司機,幫我分析分析。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