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晚上在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場地下停車場被撞,當時報警,交警不來,讓拍了照去快處快賠,第二天去了快處快賠后,交警判定對方全責,我們雙方當時簽了《機動車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協議書》,然后約定一起去4S店定損,后來定損金額4萬左右,當時沒有經驗,也不懂,就沒有回去快處快賠補簽認定書,當時在4S店對方也確認修車的價格了,但是一直拖著不給錢,我們催了好多次,過了7天后,對方去4S店支付了1萬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修車費,車開始修了……但是到車修好了,對方都沒有把剩下的錢給補上,無奈只能向我們自己的保險公司(平安保險)申請代位追償,保險公司也同意了,也去幫我們做了一次定損,但是保險公司說需要事故認定書才可以辦這個事情,后來我們也和對方聯系了,說去快處快賠補簽事故認定書,但是對方就開始玩失蹤了,現在我就差事故認定書和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了,如果對方一直不出現,我該怎么辦呢?之前也想過起訴對方,但是律師說,起訴很麻煩,就算判下來了,對方一直拖著不給錢,也是很麻煩的,車不是對方的,是借的,小伙子才20歲,估計也是沒有房產可以封的~~所以我們還是想走代位追償,可是沒有認定書,保險公司又沒有辦法幫我們處理~~~我該怎么索要認定書呀~~~各位幫幫忙呀~~~我是女司機(聲明一下,不是我撞的他,他沖過來撞的我),不太會處理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