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車”現在根據工信部文件應稱為低速四輪電動車(或低速新能源汽車)。中汽研座談會紀要明確定義這種車輛屬于機動車,“老年代步車”已成為過去,凡是工信部認證合格的低速新能源汽車,將在今年九月底“關于低速四輪電動車管理辦法”出臺后,依照交通管理辦法,可依法申領新能源汽車號牌。在文件公布之前還不能申領機動車號牌。如果駕駛的低速四輪電動車沒有通過工信部認證的,既不能申領機動車號牌、也不能上路行駛,可以與經銷商置換或自行報廢,相關信息早在2018年工信部就已經明確了,老年人如果想要駕駛車輛,必須考取合法駕駛證,法律是不會因為“老年人”而改變交通法規的,憲法是一個國家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層面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