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電動自行車上牌最快15-30分鐘就能完成。電動自行車后部應當具有方便安裝號牌的位置,其上應當有2個安裝孔且中心間距為80 mm。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電路插接點,防止接觸不牢引起接觸點打火、發熱,避免線路短路、串電事故的發生。電動自行車車速限值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使用電驅動功能行駛時,最高車速不超過最高設計車速,且不超過25km/h;使用電助動功能行駛時,車速超過25 km/h時。電動機不提供動力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