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提醒,對給車身更換顏色的,必須要到車輛管理所提前進行登記備案。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規定,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未按照規定的時限在交警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進行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對承修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車輛變更、改裝審批證明更換發動機、車身(架)、改裝車型、改變車身顏色的車輛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未向公安機關報告而修理的,對機動車修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處5000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之規定,對汽車修理店做出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