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購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深圳市新能源購車補貼政策有不少變化。
首先,2023 年深圳市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雖已結束,但部分區縣仍有各自的補貼舉措。
比如寶安區,6 月 16 日至 7 月 15 日總金額 5000 萬元,不同價格車輛補貼額度不同,最高 3.1 萬元,要在指定企業購車并完成保險登記。
福田區自 6 月 16 日起補貼 3000 萬元,按申請順序發放,購車發票價越高補貼越多,要在福田區經銷商處購車且在廣東省內上牌。
南山區 6 月 14 日至 8 月 31 日,購車發票金額越高補貼額度越大,最高 3.3 萬元。
龍崗區 6 月 9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 3000 萬元,發票金額越高補貼越高,還有商業車險補貼。
羅湖區 4 月 8 日至 7 月 31 日,不同價格區間有不同補貼,最高 2 萬元,需在指定銷售企業購買。
龍華區 6 月 12 日開始 5000 萬元預算內,購車發票價格越高補貼越高。
坪山區 6 月 16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按發票價格遞增,在指定銷售公司。
其次,在消費券方面,坪山區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可享受不同額度消費券,最高 6000 元/臺,有效期 30 日,適用于指定商戶。
龍崗區購買新能源小汽車有分檔補貼,15 萬至 25 萬元購車 5000 元/臺,25 萬元以上 1 萬元/臺,搭載開源鴻蒙系統車型額外補貼 1 萬元,還有貸款購車利息補貼。
福田區按購車發票金額分四檔補貼。
羅湖區有數字人民幣補貼,根據購車金額不同補貼不同。
另外,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相關方案,到 2024 年底實現多種產品的換新目標,持續釋放投資消費潛力。
提高各類各檔支持標準,不同購車價格的燃油車和新能源車有不同補貼。
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方面也有新變化,包括提高補貼標準,最高補貼 16000 元;取消舊車在廣東省轉讓要求,可在全國范圍轉讓;新購車輛、轉讓車輛均為乘用車,對使用性質不作要求;轉讓車輛登記在個人名下時間調整為 9 月 5 日(含當日)前,舊車車主、新車車主與補貼申請人須為同一人。
補貼項目實行“無紙化、零往返、分批次”報審制度,申請人可登錄微信小程序查看審核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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