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自己是否符合 2024 年武漢購車補貼的要求
要判斷自己是否符合 2024 年武漢購車補貼的要求,得注意這些方面。
首先,轉讓舊車、購買新車并注冊登記得是同一個人。
其次,個人轉讓的舊車要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登記在自己名下,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登記日期為準。
而且,《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得是湖北省。
再者,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日期得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舊車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為準,新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為準。
另外,購買的新車要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之前在公安交管部門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為準。
還有,同一輛新車不能重復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如果您購買的是新能源小客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三類,機動車行駛證副頁有“新能源”標注,掛綠色車牌。
補貼標準方面,新能源乘用車售價在 6 到 20 萬元的可享受 8000 元到 16000 元的補貼。要是買的是燃油乘用車,分檔能給予 7000 元到 13000 元補貼。
申請補貼得通過懂車帝 APP 進入“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按系統提示完整、準確、清晰填寫和提交補貼申請信息。
在武漢,新能源汽車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 3 萬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減半征收,減稅額不超 1.5 萬元。
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中,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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