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不管是地面標線還是懸掛指示牌都具有道路指向的作用,如果違反道路指向是要被處罰的!那么當遇到兩種標識不一樣的情況時,我們究竟該遵循哪一種才不會被處罰呢?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好好科普一下。
如果大家在實際行駛過程中,遇到懸掛指示牌和地面標線不一致的情況,且道路處于臨時封閉或者養護的狀態。一般這種情況下我們按照懸掛指示牌的指示行駛就可以,千萬不要隨意進行變道。

但如果道路沒有臨時施工或整改,地面標線和懸掛指示牌不統一,這種情況下按照地面標線走就可以了。如果大家按照地面標線走被處罰了,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進行申訴。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違法行為,經過核實后是可以消除的。

那么當我們行車時,遇到交通信號指示燈與交警指揮不一致的情況該如何行駛呢?這種情況一般是交警在進行交通管制,緩解道路壓力,讓道路保持順暢。我國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所以這種情況下,大家要聽交警的指揮行駛。如果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會被處以200元罰款。

說完以上這兩種道路行駛的特殊情況,接下來小編來和大家說說哪幾種違章扣掉的分,能申訴取消。首先第一種情況是避讓特殊車輛造成的違章,比如遇到消防車出警,而自己在等紅燈,這種情況下因為避讓消防車而闖紅燈是可以撤銷的。不過大家一定要留下證據,比如行車記錄儀上的錄像或者是消防車的車牌等等,以便后期核對。

第二種情況是緊急避險造成的違章,比如自己正在等紅燈,而后面大卡車突然失控撞過來,自己不得已加速闖紅燈避開大卡車,一般這種情況下造成的違章也是可以申訴取消的。第三種情況是車輛被偷造成的違章,很多車主在車子被偷后,發現莫名其妙多了幾個違章。這種情況屬于機動車被盜搶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只要大家提供報警記錄之類的證據,就能撤銷違章。

雖然以上這幾種情況產生的違章行為是可以申訴取消的,但是申訴是有時間限制的,必須自處罰之日起60日內向某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所以大家在進行申訴的時候,一定要把握好時間,否則過了那個時間點,即使是特殊情況也申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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