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免稅政策結束了!超豪車級新能源汽車也要征稅。”
“油電同權得到實質性進展,超豪華新能源汽車開始征稅。”
“電動汽車開始征收消費稅,油電同權要推進了嗎?”
……
在發布《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方案發生變化,需放置“零公里二手車”鉆漏洞》的文章后,有熱心讀者發來幾篇內容相似但標題截然不同的文章;標題類似于上述內容,于是有網友好奇是不是真的“油電同權”了。

在這里需要說明一點:
油電同權沒有實質性進展!相關內容只是售價90萬及更高價格的超豪華汽車要征收消費稅,稅率為10%;原先是130萬及更高價格的超豪華汽車征收消費稅,這一次只是下調了40萬的價格門檻而已。并且增加了新能源汽車,然而價格如此之高的車輛本就應該征稅。
并且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稅也只是免3萬元,當車輛的售價達到或超過33.9萬元時,車輛就要繳納超出部分的購置稅了。

現在來講消費稅和購置稅的區別。
汽車的消費稅是在增值稅的基礎上征收的稅種,稅費成本主要體現于生產端,說白了就是需要算在汽車的生產制造成本里;是會間接的體現在汽車售價上的;超豪華級汽車的消費稅特殊一些,但也不需要過度解讀。對于燃油車而言,消費稅是發動機排量越大則越高;新能源汽車一度沒有要求,可是高端新能源汽車的間接排放也是偏高的,因其具有強大的性能,耗電量是比較大的。

注意重點;
超豪華汽車的消費稅特殊,反之,包括新能源汽車在生產制造過程中也有消費稅,也是要算入成本并體現在售價上的。

汽車的購置稅是面向購買汽車的個人或單位征收的稅種,是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計算比例是“車價÷1.13×10%?!?/p>
一輛售價10萬元的汽車則是“100000÷1.13×10%=8849.55元。”
真正體現出“油電不同權”是汽車的購置稅,其次是車船稅,這兩項才是新能源汽車所不需要承擔的稅費代價;所以想要判斷是否實現了“油電同權”則只需要看這兩個稅種,只有新能源汽車開始繳納10%的購置稅和每年繳納車船稅,那時候才算是真正的同權。
但預計短期內不會實現,2026~2027年或有可能出現進展,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