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綠燈路口,向左轉彎掉頭,該看什么燈
在紅綠燈路口,向左掉頭的規則如下:如果有左轉燈并且綠燈亮起才能掉頭,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就要看直行燈為綠燈并且不影響對向直行車的情況下才能掉頭。
法律分析
車子在最左邊車道時,如果有左轉箭頭燈就必須等待左轉箭頭燈變為綠色,然后打開左轉向燈才能掉頭,但同時要注意對向車道的行人是否為綠燈,必須禮讓行人后才能掉頭。如果沒有左轉箭頭燈,那就要等待圓形綠燈亮起,開啟左轉向燈,并在安全情況下通過斑馬線掉頭。如果此時對向車道也是綠燈,要注意禮讓直行車輛,情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掉頭。如果道路中央未設置中央隔離設施,在施劃單黃虛線處兩側車輛都可以掉頭。而在施劃黃色虛實線時,只允許虛線一側的車輛掉頭,實線一側的車輛不允許掉頭。如果道路中央設置有中央隔離設施,并且在缺口處設置了掉頭標記符號和標線時,車輛可以掉頭。在交叉口掉頭的情況下,大多數情況下都會有交叉口缺口和掉頭標記符號以及標線的設置,此時車輛可以掉頭且不受信號燈調節。需要注意的是,指的是從黃色箭頭所指示的地方直接掉頭。如果不小心走到了前面的停止線處,必須參考出行指示燈的綠燈后才能掉頭。當交叉口有左轉車道、左轉加掉頭車道或左轉加直行車道時,車輛掉頭受到信號燈的調節。當信號燈為箭頭燈時,只有左轉燈為綠色時汽車才能越過停止線和人行橫道掉頭。當信號燈為圓形燈時,只有信號燈為綠燈時汽車才能越過停止線和人行橫道掉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交通信號燈的不同表示。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規定了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表示。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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