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 月起充電樁新政策
2024-01-03 12:01:46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
1.支持在居民區建設智能充電樁。鼓勵居民區已有充電樁通過加裝能源路由器等方式進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樁200元標準給予財政補貼。2.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3.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運營。納入目錄管理的平臺企業運營管理的自(專)用充電樁,其對外提供公共服務的共享電量可享受運營補貼,補貼電量以市級平臺訂單數據為準,補貼標準按專用充電設施執行。4.支持充電樁示范小區建設。充電示范小區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0個示范小區。
法律依據:
《上海市促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有序發展暫行辦法》第十條為減少充電對電網的沖擊,促進電力削峰填谷,提升居民區安全、可靠、便捷充電水平,建立以充電運營平臺企業(以下簡稱“平臺企業”)、電網企業為主體的居民區兩級智能有序充電管理體系。1.支持平臺企業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分時共享等模式,與新能源車主商談居民區自用樁智能充電商務模式,依托平臺企業進行智能充電管理。2.當全市或局部小區供電出現緊張進入用電有序管理狀態時,平臺企業應按電網企業要求,對其運營管理的進入有序用電狀態的居民區充電設施進行有序充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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