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訴訟期不是固定不變的,會因具體情況有所差異。
如果是財產損害,訴訟期為三年,從事故發生時起算。
要是他人受傷,訴訟期僅一年,從知道或者理應了解自身權利被損害生效日起算。
一般來說,車禍事故的人身安全損失賠償,訴訟時效從車禍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
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的最后六個月內,若出現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阻礙使受害人不能履行請求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待中斷時效的原因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及計算方式也有明確規定。
醫藥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治療費等收款憑證所載費用之和計算。
誤工費分三類,A 類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B 類受害人無固定收入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按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誤工期限÷365 計算;C 類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按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誤工期限÷365 計算。
護理費方面,護理人員有收入參照誤工費規定,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收入算,無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誤工期限÷365,無收入或雇傭護工按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護理期限算,護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二十年。
交通費根據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計算,要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吻合。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也適用。
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一般在三年內可起訴,這適用于交通事故人傷賠付等民事糾紛,計算起點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算。若期間向侵權者主張了權利,訴訟時效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民事起訴狀標題可為民事起訴狀或起訴狀,開頭寫明原被告雙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實際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訴訟請求要明確具體,還要寫明事實與理由、證據及證據來源。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在 48 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 10 天內向保險人提交相關必要單證。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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