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將實施。汽修業內人士認為,該規定的實施,將使汽車維修行業更加透明。新規定中關于出廠質保期、配件明碼標價等方面的制度對廣大車主來說意義非常重大。
修車有了保質期
按新規定,機動車維修將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汽車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天內不能證明車輛的病癥來自非維修原因,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必須盡快無償返修。若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其實原廠配件在4S店都有保質期,而且保質期時間及公里數額度都要比新規定里列出的高一些,但規模較小的社會修理廠中,副廠件保質期參差不齊,新規的實施對小修理廠有了很好的約束。而且故障維修廠方負責到底的規定,還明確了廠方舉證的原則。
沒合格證可拒付款
一般的4S店或國家一類汽修廠在維修完成出廠前都要對車輛的維修效果進行檢驗。但是,一些技術力量不足或人力資源不充裕的廉價修理廠,往往出于成本考慮而“省略”了這一道工序。
新規定的實施,使得這種現象有望杜絕。因為新規定中明確指出,機動車維修竣工質檢合格的,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簽發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而且車主有權拒絕交費或接車。
工時配件須明碼標價
新規定對汽車生產廠商的義務也做了相關約束: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后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新規定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并查驗產品合格證相關證明。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而對于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托修方自行處理。
違反新規將被重罰
在對于違規汽修企業的處罰方面,新規也較此前的法規加大了力度。新規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將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利潤居高不下的汽修行業,新規定的出臺必將讓諸多黑心汽修廠關門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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