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臺,給我國汽車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指明了方向———
朋友大李一直熱衷于大
排量SUV,可是最近他卻買了一輛1.3升兩廂
飛度。“我也知道SUV太費油,可過去開小排量車總覺得沒面子,現在國家出臺了有關規劃,鼓勵發展小排量轎車,咱也響應一下國家號召。”
大李消費觀念的轉變,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汽車相關政策調整給汽車產業、汽車市場帶來的變化。
伴隨著前兩年汽車產業的高速增長,我國已邁入了汽車社會。為引導汽車產業實現快速、協調發展,解決汽車與能源、汽車與環境、汽車與城市土地資源日益突出的矛盾,國家相繼出臺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汽車
貸款管理辦法》、《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等政策法規,并發布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汽車貿易政策》的征求意見稿。汽車相關政策、法規出臺數量之多、涉及領域之廣,都是多年來絕無僅有的。
緊扣增長方式轉變這個主題 前兩年車市“井噴”,讓汽車企業賺了個盆滿缽溢,也圓了部分老百姓的轎車夢,但是,高速增長同樣帶來了眾多不容回避的問題:汽車產業出現了過熱苗頭,不僅外資大量進入,國內大量行業外資本也紛紛涌入汽車領域;CKD、SKD盛行,企業過分追逐市場份額和利潤,忽視了自主品牌的創建,以及關鍵技術和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尤其是上游的零部件產業,對外資的依賴度有所增強……
雖然年初開始的宏觀調控并沒有將汽車列為過熱行業,但是,抓住市場成長的機遇,改變汽車產業粗放式增長方式,卻在隨后頒布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有了詳盡的體現,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首先,對轎車項目實施核準制,并提高了汽車行業的準入門檻:投資總額20億元人民幣;建立產品研發機構,且投資不少于5億元;資產負債率50%以內、三年稅后利潤10億元以上。一批行業外資本因此無緣進入汽車產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熱帶來的潛在風險。
其次,在取消零部件國產化率的規定之后,代之以整車狀態管理辦法,用關稅杠桿引導跨國公司加大本地化生產力度。政策頒布后,
大眾汽車先后在華成立了平臺零部件和
發動機合資公司,
豐田發動機項目落戶廣州,東風有限等一批合資企業開始設立技術開發中心,這將有力地提升汽車產業的配套和開發設計能力。
此外,鼓勵生產企業開發具有自主
知識產權的產品;用市場手段,引導現有汽車生產企業兼并、重組;鼓勵零部件產業發展;鼓勵汽車企業走出去;實行品牌銷售和服務等政策,也將對汽車產業加快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產生深遠的影響。
把可持續發展作為調整重點 貫徹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是今年以來汽車相關政策調整的重點。針對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所造成的能源緊缺、環境污染、交通擁堵三大社會問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明確了促進汽車產業與關聯產業、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目標。在技術政策中提出了引導和鼓勵發展節能
環保型小
排量汽車,開發新型動力汽車,開發新型車用燃料和生產新型燃料汽車,提高汽車燃油經濟性指標等一系列要求。
為改變人們崇尚大排量豪華轎車的消費習慣,抑制高
油耗SUV超越國情的快速增長,10月2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按照整車整備質量對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明確要求,并公布了分階段實施的時間表。這項標準的頒布實施,將有力地促進汽車企業使用先進的節油技術,同時潛移默化地對人們的消費心理產生影響。
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提出我國將研究鼓勵發展節能車型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車輛的財政稅收政策,擇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車使用和運營的規定;同時,研究鼓勵
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的生產和消費政策。這意味著,國家將采取經濟杠桿,鼓勵低油耗、小排量汽車的發展。
改善消費環境要落到實處
40%左右的高速增長,讓汽車真正成為我國的支柱產業。但是,我國汽車消費環境卻一直難如人意。拋開名目繁多的收費、限制不說,在國外非常方便的汽車消費信貸、車輛
保險、二手車置換等服務,以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汽車召回制度,離我們似乎總是那么遙遠。
3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讓國內汽車消費者享受到了應有的權利。規定頒布后,
廣州本田雅閣轎車、
一汽轎車
馬自達6、
長安奧拓、
上海通用別克君威2.0轎車先后實施了召回。雖然召回的原因都是些有可能導致故障的潛在問題,而且并沒有造成實質性的行車安全事故,但企業認真餞行承諾的舉動,還是贏得了消費者的贊譽。
此外,《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雖然還停留在“征求意見”階段,但是,
上海通用、
上海大眾、
一汽—
大眾等企業還是率先開展了認證二手車業務。規范的操作流程、科學的評估體系,給二手車車主置換新車提供了便利。
相
比較而言,汽車信貸、保險等領域的變化,卻沒有給消費者帶來真正的實惠。雖然《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提出了積極發展汽車服務貿易,推動汽車消費的相關政策要求,但是在嚴格控制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大環境下出臺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卻強化了對汽車貸款的風險管理,提高了車貸的門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汽車消費需求的釋放。人保新版車險“500元免賠金額”以及新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也由于增加了購車者的成本和風險,引起了消費者的質疑和爭議。看來,如何協調改善汽車消費環境與防范金融風險、維護消費者權益與保護企業和社會公眾利益之間的關系,還需要有關部門認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