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五月五號發生車輛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我上的全險,車輛在我們當地榮川具有上汽大眾4S店資質的一個合作公司進行維修,當時售后人員跟我說的他們有4S店資質,他們可以對我的車輛進行維修,維修持續了35天。前兩天提車我以“消費者不知情”、“你們具體維修了什么” 為理由拒絕對車輛進行簽收。維修過程中4S店包括保險公司沒有任何人聯系過我,我不知道我車事故具體哪里撞壞了現在他們告訴我維修費用1.76萬,讓我簽字三方賠償協議,他們去跟保險公司要錢 。我跟廠家400電話打電話咨詢,400不承認有這家維修網點,我們當地榮川集團說我進的是一汽大眾4S店。提問一:我的車輛現在已經修好是否可以先提出來?提問二:怎么確定4S店二級網點?提問三:我應該怎樣維權?